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三)

(三) 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报公安部科技局备案;除采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外,目录公布的其他产品均实行生产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