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16年) 二、

二、 在原第十一条第一项增加一目,作为第七目:“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