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2011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年来,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全国博物馆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自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3起博物馆文物被盗、被抢…
一、
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安全工作
二、
明确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内部安全管理措施
三、
严格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
推动风险等级达标,进一步提高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五、
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馆藏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
博物馆安全情况检查统计表
附件: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博物馆基本情况
备注:
本表由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填报,分别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