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鉴定人应当在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鉴定范围内从事鉴定工作。 未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未通过年度审验,以及鉴定资格被注销的人员,不得从事鉴定工作。 第八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