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资格的变更与注销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资格的变更与注销 第十九条 鉴定人的鉴定资格注销后,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向鉴定人所在单位发出《注销鉴定人资格通知书》。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