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七章 名册编制与公告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名册编制与公告 第二十六条 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安部公报和人民公安报上对《公安机关鉴定人名册》和鉴定人资格变更、注销情况进行公告。必要时,还应当提供给其他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刊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