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五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年) (一) 第五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三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