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进行保管、鉴定、估价、公告等,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