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2023年) 十九、 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2023年) 十九、 十九、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4日印发的《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引用法条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2015) 十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