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信息沟通。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4. 信息沟通。 (1) 在案(事)件处置过程中,110报警服务台(含指挥中心)应当了解、收集处警民警到达现场的先期报告和案(事)件处置完毕后的反馈报告。对重大案(事)件或者性质一时难以判明的案(事)件,进行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案情进展和处置工作情况。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和反馈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4.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