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9—0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9—01. 9—01. 首接责任制 公安机关首个接受报警、求助、投诉的单位或者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事项应当登记并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职责以外的事项,应当先行登记,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并向报警人、求助人、投诉人说明情况。 第九章 目录 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