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对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涉案人员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有关责任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第228—230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修订)第162—171条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2015〕21号)
《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2012〕40号)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安部 公通字〔2010〕56号)第9条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审计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201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