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记录。 ⑤ 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记录。 ⑤ 其他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3) 中止记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或者电量、存储空间不足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 ⑤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