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记录时间。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从现场带回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记录至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入当地办案区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