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重大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 (1)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 (2)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3)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6)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