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职责。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全面了解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办理信访事项的情况,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提交督促、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