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执法错误和瑕疵。 (1) 执法错误,是指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 (2) 执法瑕疵,是指事实表述、证据收集、法条引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执法作风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但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力的情形。公安机关在办理信访… ① 对事实或者情节表述不准确的; ② 证据的收集、调取、复制、保管、移送等不规范,但依法可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③ 法律条文引用不准确、不规范的; ④ 受案、告知、送达、执行等程序不规范的; ⑤ 文书内容欠妥,逻辑不严谨,存在书写疏漏或者错误的; ⑥ 其他应当认定为执法瑕疵的情形。 65—07.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