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接收国家赔偿申请,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1.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