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范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范围。 (1) 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撤销拘留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 1. 目录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