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5. 答辩状和答辩(代理)词。 (1) 答辩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答辩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② 案由; ③ 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和依据; ④ 反驳起诉的理由,应诉主张和要求; ⑤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答辩人署名和答辩时间; ⑥ 答辩状附送的材料名称及数量。 (2) 答辩(代理)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开庭应诉准备工作情况; ② 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论证; ③ 对原告方提出观点和主张的反驳。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