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5) 不予受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及时送达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先向被申请人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认为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