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情形。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 第五十八章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第五十八章 3.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情形。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 第五十八章 涉案财物处理 目录 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