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政处理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作出决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政处理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作出决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 作出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五千元(不含本数)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或者对内地居民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遣送出境,限期出境,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涉案财物、危险物品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的决定,应当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批准;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