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调解期限。 (1)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2) 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格鉴证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或者价格鉴证意见出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