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5. 准备询问。 (1) 通知监护人到场。 ①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②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③ 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 翻译人员到场。 ① 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询问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② 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询问人,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3) 了解背景情况。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