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回避决定作出后,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民警,不得再参与该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3. 回避决定作出后,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民警,不得再参与该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修订)第14—22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4) 3. 目录 第四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