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强化教育管理。窗口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法治思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努力营造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