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补充侦查的条件与期限。 (1) 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2)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38—0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