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使用要求。 (1) 使用警戒带,应当以既有利于履行职责,又不妨碍公民、单位的正常活动为原则。 (2) 夜间使用警戒带应当配置警示灯或者照明灯。 (3) 使用警戒带的情形消失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和拆除。 (4) 对破坏、冲闯警戒带或者擅自进入警戒区,经警告无效的,可以强制带离现场,并可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