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审查内容。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1. 审查内容。 (2) 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录与实物或者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伪造、有无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