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3. 补正瑕疵证据。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 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 (2) 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 (3) 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 (4) 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②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