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办案部门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依照本细则第3—06条第3款第1项规定送达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4—05.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