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第75条第2款、第80—82条、第84条、第89条、第15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0条、第1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996年1月16日国务院令第191号)第7—11条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第16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号修订)第92条第1款、第117条第1款、第120—128条、第149条第1款、第154条、第155条、第157条、第158条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高检会〔2000〕2号)第18—23条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监管〔2014〕96号)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2006〕17号)第4条第2款、第6—9条

《关于对涉案人员采取继续盘问等措施报警务督察部门备案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2009〕32号)

《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通字〔1992〕139号)第5条

《关于不得采取游街示众等有损公民人格尊严的执法方式的通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治明发〔2010〕198号)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2009〕48号)第3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高检会〔201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