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细则第31—03条第1款第2项、第3项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的,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