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没收保证金。 ⑤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⑤ 4. 没收保证金。 ⑤ 没收。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议期限,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后维持原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将《没收保证金通知书》正本和回执联送达收取保证金的银行,通知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银行填写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退还执行机关。 ④ 目录 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