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在异地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的,同时执行本细则第26—02条第4款第1项规定。 第二十七章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第二十七章 3. 在异地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的,同时执行本细则第26—02条第4款第1项规定。 第二十七章 询问证人、被害人 目录 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