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资料管理和使用。 ③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③ 4. 资料管理和使用。 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调取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办案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将副本光盘移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利用磁盘等存储设备存储的,应当转录为光盘后移交。 ② 目录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