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问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为外国人或少数民族的,应当问明其是否有中文(汉语)姓名。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