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鉴定聘请书》制作完毕后,侦查人员持正本及副本并携带检材送达被聘请的鉴定人,正本由鉴定人留存,副本由鉴定人在附注部分签名、注明日期后,由侦查人员带回,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鉴定机构要求签订鉴定委托书的,应当签订鉴定委托书。 23—05.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