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需要查询的账户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办案地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逐级上报并经省级公安机关的相关业务部门批准后,由办案地公安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人民警察证和《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原件,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