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程序。需要对涉案财物、文件登记保存的,应当将涉案财物、文件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封存,或者交财物、文件持有人及其近亲属保管,或者委托第三方保管,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一份交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资料存入诉讼卷。 1. 目录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