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批准。

(1) 需要调取证据的,应当制作《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报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内容包括:所侦查案件的简要案情,拟调取证据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名称,拟调取证据的种类和特征,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等。 (3) 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并准备好《调取证据清单》。
(2) 目录 (1)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