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搜查主体。 (1) 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3)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4) 必要时可以带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关人员到现场,也可以利用警犬协助搜查。 19—0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