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4. 进行实验。 (1) 侦查实验一般在发案地点进行,燃烧、爆炸等危险性实验,应当在其他能够确保安全的地点进行。 (2) 侦查实验的时间、环境条件应当与发案时间、环境条件基本相同。 (3) 侦查实验使用的工具、材料应当与发案现场一致或者基本一致;必要时,可以使用不同类型的工具或者材料进行对照实验。 (4) 如条件许可,类同的侦查实验应当进行二次以上。 (5) 评估实验结果应当考虑到客观环境、条件变化对实验的影响和可能出现的误差。 (6) 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 进行侦查实验,应当录音、录像。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