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初步了解情况。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向现场值勤民警或者现场知情人、报案人、案件发现人、当事人、现场保护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案件发生、发现和现场保护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1) 案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2) 现场保护和变动情况; (3)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单位或者职业等基本情况,抢救伤员情况; (4) 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和其他可疑线索。 18—0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