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各有关警种、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受案立案监督管理工作。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各有关警种、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发挥作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受案立案监督管理工作。 (2) 督察部门通过执法检查、网上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的现场督察,运用督察手段及时处理群众对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的投诉;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