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条件。 (1) 对控告人明确作为犯罪控告或者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① 没有犯罪事实的; ② 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2) 控告人对作为行政案件调查处理没有异议的,受案部门可以不办理不予立案手续。 14—0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