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 (1) 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2) 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3) 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4) 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12—0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