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2. 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验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件: (1)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 发生恐怖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5)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