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